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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 Curriculum

課群別(Categories of Courses) 第一學年(First Academic Year)[112] 第二學年(Second Academic Year)[113] 第三學年(Third Academic Year)[114] 第四學年(Forth Academic Year)[115] 說明(Note)  
上學期(First Semester) 下學期(Second Semester) 上學期(First Semester) 下學期(Second Semester) 上學期(First Semester) 下學期(Second Semester) 上學期(First Semester) 下學期(Second Semester)
校訂課程 基本學術能力課程 英文(一)(2)[必][單] 英文(二)(2)[必][單]             各科目成績須及格。
(Courses required by the university) 閱讀與書寫(一)(2)[必][單] 閱讀與書寫(二)(2)[必][單]
  資訊應用概論(2)[必][單] 程式設計概論(1)[必][單]
  通識向度課程 通識涵養課程一上(4)[必][單] 通識涵養課程一下(4)[必][單] 通識涵養課程二上(2)[必][單] 通識涵養課程二下(2)[必][單] 通識涵養課程三上(2)[必][單] 通識涵養課程三下(2)[必][單]     通識涵養課程共分四大向度,應修得16學分,各向度及應修學分數說明如下:
  a.「永續與在地」向度,至少應修得4學分。
  b.「宗教與思維」向度,至少應修得2學分。
  c.「科技與服務」向度,至少應修得2學分。
  d.「跨域與設計」向度,至少應修得4學分。畢業前均需取得「設計思考與實踐」1學分(轉學生除外);修習本向度微學分課程,至多認抵1學分。
  修習取得上述各向度指定學分後,其餘4學分不限向度自由修習,超修之通識涵養課程學分數,皆視為外系選修學分。
  體育課程 運動健康與素養(基礎體育)(1)[必][單] 運動技能與涵養(初級專項)(1)[必][單]             一年級課程,每學期1學分,共計2學分。
  人文素養課程 人文素養(0)[必][單]               「人文素養」課程規劃以四大系列、8項學習項次(計10個認證章)來統合同學在人文素養課程中應具備之認知與情意,自大一入學開始並於畢業前修習完成,轉學生不需補修。請參閱人文素養人文素養相關網頁。
專業必修課程 Courses required by the department 經濟學(一)(3)[必][單] 經濟學(二)(3)[必][單] 行銷管理(3)[必][單] 國際企業管理(3)[必][單] 企業倫理(2)[必][單] 人力資源管理(3)[必][單]     Students are required to enroll and pass all of the department required courses.
(Courses required by the department) 初級會計學(一)(3)[必][單] 管理學(3)[必][單] 統計學(一)(3)[必][單] 統計學(二)(3)[必][單] 財務管理(3)[必][單] 策略管理(3)[必][單]
    初級會計學(二)(3)[必][單]   組織行為(3)[必][單]   資訊管理(3)[必][單]
    跨文化覺察與溝通(2)[必][單]        
專業選修課程 系選修課程     消費者行為(3)[選][單] 數位行銷(3)[選][單] 國際財務管理(3)[選][單] 顧客關係管理(3)[選][單]     可修習本學程、國際學院以及管院五系開設之選修課程共36學分。
(Elective courses of the department) 成本與管理會計(3)[選][單] 科技創新管理 (2)[選][單] 國際行銷(3)[選][單] 品牌管理(3)[選][單]
    職場問題分析與溝通技巧(3)[選][單] 社群網絡下的媒體與娛樂產業(3)[選][單] 專業協商英語(2)[選][單]
  英語加強課程 寰宇菁英英語(4)[選][單] 寰宇學術閱讀寫作(4)[選][單] 寰宇英檢(2)[選][單]           為提升學生英語能力,本學程特別開設一系列英語課程供學生修習。
外系課程 不分課群                 得至外院及外系修習,並無學分數限制。
(Courses from other departments)
其他畢業條件 校訂英文能力 1.畢業前達「靜宜大學校訂英文能力畢業條件及配套措施實施要點」【附表1】或【附表2】之任一項檢定,始取得校訂英文能力畢業條件。未符合者,須於畢業前修得大一英文4 學分及外語教學中心開設之「選修英語」課程4 學分。非英文系學生取得英文系輔系或雙主修者,視同通過校訂英文能力畢業條件。 2.如以「選修英語」學分作為替代校定英文能力畢業條件者,不計入畢業學分(亦不列入外系學分)。 3.修習外語教學中心所開設各類「選修英語」課程之相關規定,請參閱外語教學中心首頁(https://flc.pu.edu.tw/)/中心法規/「靜宜大學校訂英文能力畢業條件及配套措施實施要點」。※【附表1】或【附表2】之語言能力證明文件請繳交至「外語教學中心」登錄,大四下才會顯示通過與否。
(Other Graduation requirements) 其他 學生於畢業前選擇至「非華語授課」的國外學校留學或交換研修至少一學年, 其出國研修期間所獲得之學分, 回國需依相關規定辦理抵免。
  系訂英文能力 學生於畢業前至少需通過托福ITP 500 / iBT 61或IELTS 5.5。出國累計滿一年者,可採用多益,成績須達590分。
  學程 於在學期間至少取得1張本學程所規劃之任一專業跨領域學分學程。 註:於畢業前,「學程」或「競賽」擇一完成即可。
  競賽 在學期間至少參加1次校內外比賽,並獲得以下成績: 需通過初賽,若無初複賽之分,則需獲得名次或佳作等肯定,或經指導老師認定達專業競賽水準。 註:於畢業前,「學程」或「競賽」擇一完成即可。
總學分(Total credits) 1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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